探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

期刊: 环球科学 DOI: PDF下载

曾勇

​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在全球气候变化与能源危机的双重挑战下,“双碳”目标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共同面对的战略任务。作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重要领域,建筑业在“双碳”目标的实现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绿色建筑以其节能、环保、低碳的特性,成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路径。然而,绿色建筑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适用机制作为支撑。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探讨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不仅关乎建筑业的绿色转型,更关系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


关键词

双碳目标;绿色建筑;法律

正文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建筑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从政策制定到标准体系构建,再到实践应用的推广,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面对“双碳”目标的更高要求,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确保绿色建筑政策的有效实施?如何提升绿色建筑法律适用的技术水平?如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方主体参与的政策落实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与探讨。

一、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的现状

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国家引领、地方实践"的多层次法治体系。随着《"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绿色建筑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居环境优化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从国家法律体系构建来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统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配套法规为支撑,形成了涵盖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的法律规范框架。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明确了建筑行业节能减排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标准,还对建筑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能源系统配置、室内环境控制等具体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为绿色建筑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地方立法层面,各省市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实际,相继出台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政策,如《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注重与国际接轨,强化金融支持和市场化运作,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则突出创新驱动,着力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这种因地制宜的立法模式不仅体现了地方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自主性,更为不同气候区、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绿色建筑实践提供了差异化的法治保障[1]

二、“双碳”目标对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影响

(一)“双碳”目标对绿色建筑发展方向的推动

"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绿色建筑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其影响涵盖政策导向、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等多个维度。在政策层面,"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确立促使政府部门加快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通过制定严格的能效指标、环保要求和施工规范,引导建筑行业向低碳可持续方向转型。这些政策不仅对建筑能耗提出了更高要求,还从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到运营管理等全过程设置了具体的评价指标,有效遏制了高能耗建筑项目的盲目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双碳目标的压力转化为行业创新的动力,推动企业加大对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智能化控制系统的研发投入。例如,被动式建筑设计、光伏建筑一体化、智能能源管理系统等创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显著提升了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双碳目标加速了建筑业的绿色转型进程,传统的高碳建材和施工方式正逐步被环保型建材和清洁施工技术所替代。这种转变不仅推动了绿色建材产业链的发展,还催生了一批以节能服务、绿色咨询、碳资产管理为主的新兴服务业态,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绿色建筑产业生态[2]

(二)“双碳”目标对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的促进

"双碳"目标为我国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战略导向和实践路径,其影响体现在节能减排、材料创新和人居环境优化等多个维度。在能源利用方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要求促使建筑行业加快转型升级,通过部署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优化建筑围护结构设计、集成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技术手段,显著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数据显示,采用这些技术后的绿色建筑较传统建筑可实现30%-50%的能耗降低。在建材选用方面,双碳目标推动了建筑材料向低碳化、环保化方向发展,如推广使用以回收建筑垃圾制成的再生骨料、采用具有碳固存功能的新型水泥材料、应用太阳能光伏建材等,这些创新材料的应用不仅减少了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还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室内环境品质提升方面,双碳目标与人居环境改善形成协同效应,通过采用自然通风设计、智能照明控制、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等技术手段,在降低能耗的同时优化了建筑使用者的居住体验。这种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使绿色建筑不仅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更成为提升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3]"双碳"目标的提出为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推动建筑业在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服务提升等方面实现全方位进步。

(三)“双碳”目标对形成绿色建筑发展格局的助推

"双碳"目标为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开创了新的战略格局,其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产业定位、链条完善和发展模式转型三个维度。在战略定位方面,通过将建筑行业碳排放管控纳入国家高质量发展框架,明确了绿色建筑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关键地位,这使得产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投资布局更加精准。具体而言,政府通过制定分阶段的碳减排目标,推动建筑业从设计理念到施工标准的全面升级,促使行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价值。在产业链构建方面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如绿色建筑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税收优惠等措施,有效激活了产业链各环节的创新活力。从上游的绿色建材研发、中游的节能技术集成到下游的智能运维服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生态圈,这种全链条协同发展模式不仅提升了产业整体竞争力,也为市场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4]

三、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的完善路径

(一)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执法机制,有效输出执法效能

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执法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工作人员应当从法制层面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通过制定与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绿色建筑的核心理念、建设标准与技术要求系统化、规范化,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其次,需要建立分阶段、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从规划设计阶段就严格把关,确保建筑方案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重点监督绿色建材的使用情况、施工工艺的规范性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在竣工验收与使用阶段则着重检查建筑性能指标的达标情况与节能设施的运行效果。工作人员应当成立专业化的执法队伍,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监管系统,实现对绿色建筑项目的精准监管与有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强化风险预警与快速响应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严厉查处。此外还应注重提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开展系统化的培训教育,使其深入理解绿色建筑的重要性与专业要求,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执法手段上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监管平台,实现对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同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的违法违规记录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在责任追究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重罚制度,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4]

(二)提升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技术水平,完善应用机制体系

管理人员要构建科学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从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出发,综合考虑结构安全性、环境友好性、经济可行性与能源效率等多维度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技术规范。在具体实施层面,管理人员需针对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结合其使用特点和功能需求,分类制定精细化的技术标准,包括建筑材料选用标准、节能设计规范、施工工艺要求、运营管理规程等。同时,管理人员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纳入标准体系,确保技术规范与行业发展同步。在技术条件落实方面管理人员应建立多层次的审查验证体系,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设置相应的技术把关点,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型绿色建材的性能测试与认证,建立完善的检测评价体系,确保其满足节能环保要求。此外,还应充分利用BIM技术、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监测与分析平台,实现对建筑能耗、环境影响等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控与评估。在技术研发方面,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专业研究团队,针对绿色建筑在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深入研究,如建筑能源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提升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5]

(三)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方主体参与的政策落实机制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设定分阶段、可量化的建设目标,并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与激励措施。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应当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网络,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管理人员要搭建集项目备案、进度跟踪、质量监督、效果评估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在社会参与机制方面,应当设立专门的绿色建筑发展协调机构,统筹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与建议,通过定期举办政策宣讲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管理人员要建立政企战略合作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在金融支持方面,要积极探索创新型融资模式,如设立绿色建筑发展基金、推出绿色信贷产品、发行绿色债券等,为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要建立涵盖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的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优化评价方法,实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可比性。特别是要建立分级分类的认证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建筑项目,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并将评价结果与项目审批、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有机衔接。此外,管理人员还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相关措施。要注重政策的协同性,将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与城市规划、土地供应、产业政策等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政策合力。同时,要加强区域间的政策协调,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推动优质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实现绿色建筑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6]

(四)完善绿色建筑的监管机制,实现真正高质量发展

管理人员要以国家相关规划为指导,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在法律法规层面,需要深入贯彻《"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精神,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制定科学完备的监管制度。具体而言,应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完善审批流程与准入标准,建立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确保参建各方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专业化的检测评价体系,通过定期抽检、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建筑材料使用、施工工艺、节能设施安装等关键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同时,建立建筑质量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对项目相关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机构设置方面,应成立专门的绿色建筑监管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规程,明确监管职责与工作流程,确保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别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如依托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中国绿色建筑协会等专业机构,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标准,组织技术培训,推广先进经验。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监管动态、检查结果、处罚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还应建立监管效能评估机制,通过对监管工作的定期评估与总结,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要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监管智能化转型,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监管平台,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识别与预警,提高监管的精准性与效率。最后,要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住建、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绿色建筑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7]

结束语:

“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的完善与升级,不仅是实现建筑业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深入分析当前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们可以发现,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方主体参与的政策落实机制,提升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技术水平,完善监管机制,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聂婷婷,梁泊. 建筑工程管理与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探讨 [J]. 四川建材, 2024, 50 (10): 198-199.

[2]吉庆祥. 区域规划在城市低碳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与挑战 [J]. 中国住宅设施, 2024, (09): 52-54.

[3]李娜,林戈,戚均慧,等. 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政策保障研究 [J]. 未来城市设计与运营, 2024, (08): 31-37.

[4]潘晓滨,李梦祺. 天津市绿色建筑立法的完善路径分析 [J].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4, (07): 109-113.

[5]孟芃浩. 我国绿色建筑政策优化路径研究[N]. 山西科技报, 2024-07-04 (B06).

[6]陈军晔. 绿色建筑经济效益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研究 [J]. 中国产经, 2024, (12): 80-82.

[7]蔡正华. “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绿色建筑法律适用机制研究 [J]. 城市与环境研究, 2024, (01): 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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