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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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华

衡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湖南衡阳 421000

摘要

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筑技术的更新迭代,建筑工程在提升城市形象和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更为复杂的安全和质量挑战。面对新时期的建筑特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监管模式及体系逐渐暴露出其不适应性。例如,监管技术和标准亟需更新善、监管资源短缺与效能瓶颈、主体责任与监理独立性缺失、技术监管手段的落后等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管效果。鉴于此,本文深入探讨新时期与建筑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策,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


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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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建筑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亦日益凸显,频发的质量安全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对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为此,新时期加强建筑行业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适应时代发展的监管策略,已成为当务之急。

1新时期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1.1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

在新时期的城市建设浪潮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愈发凸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物的数量和高度不断上升,其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若建筑工程存在隐患,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和不安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每一项工程都符合质量标准既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1.2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基础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至关重要。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建筑企业要想在行业中脱颖而出,必须将质量和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优质工程不仅是企业信誉的象征,更是企业竞争力的体现[1]。监管部门需肩负起对建筑质量实施全方位监控的使命,坚持以安全为核心的理念,从安全性的视角着手,保证建筑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提升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推动建筑行业的标准化发展,促进其朝着可持续的方向稳步前进。

2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主要问题

2.1监管技术和标准亟需更新

新时期建筑工程复杂性的增加和技术更新的快速迭代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2]。建筑行业的发展推动超高层建筑、大跨度结构和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形式的兴起,这些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更为复杂的设计理念、施工技术和安全要求,对监管技术的专业性和精确性提出了更为苛刻的标准。监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传统的监管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对新型建筑结构的设计原理、施工流程以及安全性能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如超高层建筑的抗震设计、大跨度结构的稳定性分析以及装配式建筑的接缝处理等。与此同时,新材料如高性能混凝土、复合材料的广泛应用,以及新工艺如建筑信息模型(BIM)、3D打印等技术的推广,都要求监管标准与方法必须与时俱进。建筑施工新材料和新技术在提高建筑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带来了监管上的新难题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的规范标准,以适应这些新技术带来的变化,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前瞻性。

2.2监管资源短缺与效能瓶颈

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监管资源与能力的结构性短缺问题日益显现。当前建筑行业基层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导致监管任务分配不均,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覆盖网络。同时,对于新兴技术和最新规范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使得部分监管人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建筑工程时,难以准确把握监管要点,影响监管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传统的人盯人现场检查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直接观察到施工情况,但其效率低下,难以适应现代化建筑工程的监管需求。模式在处理大规模、高复杂度的建筑项目时,监管人员往往力不从心,难以对整个施工流程实现全面监控导致监管盲点的出现,甚至可能因为监管资源的分散削弱对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在这种背景下,监管资源的短缺和监管效能的瓶颈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监管机构必须面对这一现实挑战,寻找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的新途径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2.3主体责任与监理独立性缺失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主体责任的不彻底落实和监理单位独立性困境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工程质量安全。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润,不惜牺牲工程质量,通过减少安全投入和实施隐蔽工程的偷工减料行为,严重威胁了建筑工程的整体安全[3]。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明确禁止,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违规行为难以根除。此外,监理单位不够独立进一步加剧了监管困境。监理单位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中枢环节,其独立性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监理单位的职责是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其独立性是执行这一职责的前提。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单位往往面临着来自建设方的各种压力和干扰,如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利益冲突或是其他外部因素,这些压力导致监理单位在执行职责时出现“监而不理”的现象,监理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监管效能大打折扣。“监而不理”不仅削弱了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也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整体效能,使得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潜在的隐患,损害了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4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滞后

当前建筑工程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监管效率和质量。数据孤岛现象导致监管部门、企业和施工方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通,信息传递存在障碍。信息不对称不仅影响了监管决策的准确性,也降低了监管工作的响应速度和协调性。此外,虽然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领域已使用,但目前这些技术的应用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性解决方案限制信息技术在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方面的发挥。在数据驱动的时代背景下,如果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监管机构将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建筑工程环境,满足新时期的发展需求。

3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策

3.1构建全链条智能监管体系

3.1.1建设数字一体化监管平台

构建全面智能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首先应进行数字一体化监管平台的建设。监管部门可以整合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如运用BIM技术为设计阶段提供精确的数字化模型,融合GIS技术分析项目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因素,同时利用物联网技术确保施工和运维阶段的数据实时传输和监控。通过这些技术的融合,监管平台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再到运维的全方位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到有效监控[4]。此外,平台还应集成人工智能算法分析施工影像数据,如无人机巡检和工地摄像头捕捉的图像,自动识别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检测到工人未佩戴安全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及时发出预警,指导现场人员进行整改。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建设不仅能提高监管效能,还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通过技术的全面融合,实现对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监控,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方向。

3.1.2运用区块链强化责任追溯

在构建全链条智能监管体系的过程中,监管部门采纳区块链技术以强化责任追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效率。首先将所有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关键信息,如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验收记录等,通过特定的加密协议上链,既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也使得信息在后续的监管过程中无法被篡改或伪造。其次,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功能,自动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在检测报告或验收记录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触发追溯机制。提高自动化的责任追溯流程,提高监管的响应速度和准确性,减少了人为干预的可能性。基于区块链责任追溯机制,监管部门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以立即定位到具体环节和责任主体,从而实现精准溯源。

3.2完善法规与标准化建设

3.2.1动态更新相关的技术标准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新兴领域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监管部门应及时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确保这些新兴领域的发展既符合技术创新的要求,又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具体来说,监管部门应对现有技术标准的细致评估和适时修订,通过深入研究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的特性,并结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制定既具有指导性又具备操作性的技术规范,在为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的同时,也为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监管部门应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对多次违规企业实施市场禁入,提高企业的违规成本,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2.2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在完善法规与标准化建设的进程中,监管部门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引入市场化的风险评估和保险机制,倒逼企业更加严格地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水平。在这一制度框架下,监管部门应鼓励并引导第三方保险机构参与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利用机构专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和丰富的市场经验,为工程项目提供更为客观和全面的风险评估,帮助企业识别和管理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在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下,企业不仅需要承担起自身的质量安全责任,还需要面对市场化机制带来的压力。通过将压力转化为动力,促使企业在设计、施工和运维等各个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符合保险要求,从而降低保险成本。

3.3强化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3.3.1建立政府、社会协同治理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应强化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建立公众监督平台,通过手机APP等便捷渠道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中来。鼓励市民可以实时举报施工中的隐患,如基坑变形、扬尘污染等问题,监管机构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以此激发公众的监督热情。通过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形成广泛的监督网络,让监管触角延伸至社会的各个角落。此外,行业协会作为社会参与的重要力量,应定期发布质量安全红黑榜,对行业内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公开评价,一方面促进行业自律,另一方面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迫使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质量安全标准,避免出现在黑榜上。

3.3.2实施跨部门协同联动执法

在强化多方协同治理机制的实践中,应实施跨部门联动执法,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果。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可以携手合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此打击违法分包、无证施工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在这些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的职能和监管重点,相互配合,形成闭合的监管链条。例如,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的资质和施工许可进行审核,应急管理部门则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而生态环境部门则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情况。通过跨部门的联动执法,监管部门能够集中力量,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打击,从而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4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

3.4.1培养专业化监管人才队伍

在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战略规划中,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监管工作有效性的基础。为此,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人才的梯队建设,培养既具备理论知识又拥有实践能力的专业化监管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监管部门应与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开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业课程,培养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在合作学习基础上不断为监管队伍注入新鲜血液,确保监管工作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实施“导师制”,提升新人监管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在“导师制”下,资深监管人员担任导师,负责指导新入职的监管人员在现场执法中的各项工作。利用一对一的指导模式,帮助新人员快速吸收实践经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从而在复杂的现场环境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通过梯队建设,监管部门能为现有监管队伍提供持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整个行业培养了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监管人才。

3.4.2基层监管工具智能化升级

在新时代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应使用智能化工具,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监管部门应为监管人员配备便携式检测设备,如钢筋扫描仪、混凝土强度检测仪等,运用设备对施工材料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工程标准。此外,引入AR眼镜等高科技设备,进一步增强监管人员的现场诊断能力,使他们能够在复杂的施工环境中迅速识别潜在的质量问题。总之,通过智能化工具的赋能,基层监管工作可以从传统的手动检测和观察转变为更加科学、高效的模式,监管人员能够更加精准地评估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4.1深化智慧建筑工地建设

深化智慧工地建设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方向,这一方向的核心在于推广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如5G和数字孪生技术,构建虚拟的工地模型,通过模拟实际的施工过程,预演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据此优化施工方案,从而在源头上降低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监管部门应鼓励引导建筑企业逐步构建智慧工地,提高施工效率,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性,为建筑工程的数字化转型开辟新的道路。

4.2融合绿色安全建筑新理念

绿色安全建筑协同发展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趋势。监管部门应将碳排放和资源循环利用率纳入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创新对传统评价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建筑行业向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如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方面,鼓励节能材料的使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等做法,降低工程的碳足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将这些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促使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4.3加强国际经验的学习借鉴

加强国际经验学习和借鉴,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的有效途径。国内监管部门可以学习新加坡的“建筑质量评估体系”(CONQUAS)和日本的“品确法”等国际先进管理模式,通过引入这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4.4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

面对极端天气、疫情等突发事件,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至关重要。监管部门应进行预案制定,确保特殊时期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防止因突发情况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考虑各种可能的突发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制定紧急疏散计划、救援资源调配、通信保障等。通过应急机制的建立,确保在面临突发事件时,监管机构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责任落实为核心,以社会共治为支撑,构建全流程可控、全主体参与、全数据互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未来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推动建筑业从规模扩张质量效益转型,助力中国建造品牌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姚利平.新时期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探析[J].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21,(12):126-127.

[2] 管彦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途径和措施研究[J].低碳世界,2024,14(07):88-90.

[3] 辛卫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及对策[C].广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联合会.第三届工程技术管理与数字化转型学术交流会论文集.青岛市即墨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3.

[4] 蒋荣辉.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策研究[J].房地产世界,2023,(02):124-126.

[5] 周彪.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潜在问题和对策[J].居业,2024,(12):23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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