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及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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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瑞多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上海 200245

摘要

当前市场竞争日渐加剧,导致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之间出现了权利竞合的情况,是指两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冲突,为解决这一问题,应积极提出改进建议。而地理标志商标作为重要标识,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主要涵盖了该区域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人文因素,但二者之间存在权利竞合现象,导致市场竞争秩序处于不平衡状态。因此,本文就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展开分析,同时提出解决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

地理标志商标;普通商标;权利竞合;解决路径

正文


前言

在经济全球背景下,商标作为独特的标志,备受重视,不仅标志着特定区域的人文要素、自然条件等内容,也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而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在使用中存在权利竞合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无法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故而为解决权利竞合问题,应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路径,保证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合法权益始终处于平衡状态。

一、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

(一)权利竞合的表现形式

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权利竞合的表现形式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以商标注册环节为例,某企业将“金锣”注册为普通商标,用于火腿产品,而后期该企业又申请“金锣火腿”地理标志商标,那么此时就会产生权利冲突,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利用地理标志的影响力,注册与其近似的普通商标,进而会误导消费者,使其无法辨别真伪。又如,以农业生产企业为例,由于不同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商标使用中也容易产生矛盾[1]。如,某非“五常”地区的大米生产商,通过使用与五常大米相似的包装,误导消费者,从中获利,引发较大的社会问题,不仅侵犯地理标志商标权益人权益,也会破坏市场秩序。

(二)权利竞合的成因分析

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在使用中存在的权利竞合问题,我们就其成因展开以下分析。从法律层面来看,由于相关法律并未提出相应的规则去界定二者的区别,也使得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权利界限处于模糊状态。同时不同城市的法规对地理标识保护规定不一致所致都是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由于地理标志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加以利用和提升产品竞争力,对于企业而言也能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对于个人来讲同样可带来可观的效益。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都争先注册和使用相关商标,在过程中就会引发权利冲突。从文化角度分析,不同城市的文化存在差异,而地名等文化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的重要组成,常常被应用于普通商标注册,但不同的主体在商标使用上就会产生矛盾,若不及时解决会加剧权利竞合的复杂性。

二、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解决路径

(一)立法层面的解决策略

针对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问题,可从立法层面提出策略。首先,可完善地理标志与普通商标的法律法规,具体应制定一个统一系统的法律法规,使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始终处于平衡状态[2]。该法律法规应包含《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条款内容,以及地理标志商标的定义、权利等内容,进而解决其与普通商标法律规定之间的模糊问题。同时要清晰界定二者的使用范围,避免将地理标志商标恶意注册为普通商标进行使用,要使二者在使用过程中有着清晰的边界和限制,才能避免权利竞合问题。如在规定普通商标时,应严厉限制其与地理标志商标相似的情形,要从文字、图形等多维度考量,以避免错误使用,误导消费者,进而通过从立法层面,为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行使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从根本上解决权利竞合问题。其次,明确权利优先顺序与冲突解决规则,如,某商标先行注册,而在后续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时出现冲突,那么倘若此时现有的普通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未损害到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消费者利益,那么则可允许其继续使用。反之,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走司法途径解决,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商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司法层面的解决策略

就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问题,还需积极寻找解决路径,可从司法层面去加以完善,具体需从以下环节展开着手。首先,应明确合理使用的适用标准及权利边界,要充分发挥法院的主导作用,能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进一步制定一个合理且具体的使用判断标准。例如,以普通商标使用地理标志元素为例,倘若普通商标在使用中,只是为了向消费者表明产品的生产地、原料等信息,并未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那么此时则可将普通商标定为合理使用范围,倘若超出合理范围,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那么将构成侵权。为了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明确合理使用标准和权利边界显得尤为重要,积极落实,可避免权利竞合问题的出现[3]。其次,加强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指导与统一标准,在此期间同样需发挥人民法院的作用,应对真实案例加以指导,可定期发布与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权利竞合典型案例,并对案件的类型、争议焦点、裁判结果进行统一的数据分析,可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来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同时也要加强法官之间的联动,进一步提高法官对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法律规定的理解,从而通过正确判断有效解决权利竞合纠纷。

(三)行政层面的解决策略

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问题,还可从行政层面去提出解决策略,这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具体应从以下两大环节展开。首先,强化地理标志注册与管理的审查程序地理标志注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往往关系到商标的具体使用效益,所以行政部门应严格审查各个环节,主要针对地理标志注册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管控,保证每一个环节处于合理合法状态,进而从源头防止权利竞合问题的出现当然行政部门在监督审查过程中,倘若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理标志商标严厉禁止注册在此期间倘若仍有屡教不改的现象,那么则要加大惩罚力度,可通过警告、罚款等措施,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进一步维护地理标志商标信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同时,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确保信息实时传递,及时掌握普通商标注册情况。其次,行政部门要协调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的注册与使用这两个环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需对已注册的地名商标进行分类处理,而对于存在的问题应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对于那些恶意注册的地名商标,应依法予以撤销,因为这些商标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地理标志使用,也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针对特殊情况也要酌情处理,如,对于那些善意注册且不影响地理标志使用的地名商标,可通过协商、调解方式,明确双方的使用范围和权利等义务,利于避免冲突。当然行政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倘若发现问题也要及时去处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促使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和谐共存。
(四)行业协会层面的解决策略

    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过程中,行业协会以及自律组织发挥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行业协会在这其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作用,主动促进普通商标持有人以及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之间的协调以及沟通,尽可能地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方案。行业协会可以安排双方展开谈判,确保商标持有人合理使用地理标志,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阻碍正常使用地理标志的情况。在维护商标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地理标志商标所具有的商业价值。

(五)历史文化层面的解决策略

在实际处理普通商标以及地理商标之间的一系列权利竞合问题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文化背景以及历史背景等有关因素带来的影响,很多普通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之间之所以存在冲突,历史遗留问题是需要考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尤其是早在我国构建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之前,部分单位以及个人就已经注册了某些地名商标,对此,就需要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深入地调查历史背景,主动寻找地理标志商标以及普通商标之间的平衡点,尤其是一些地名商标的形成过程与历史因素之间具有十分紧密的关联,可以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地理标志的权力序列中,做好保护的工作,允许持有者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继续使用商标,确定商标使用的边界,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正常使用地理标志的情况下而带来的一系列的矛盾问题。

(六)公众教育层面的解决策略

    权利竞合过程中,公众对地理标志和普通商标的区别及其保护意义的认知程度会直接影响这一问题的解决效果,要解决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的问题,要完成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加大公众宣传以及教育的力度,要让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形成更加深刻的认知,确保消费者能更加准确地区分普通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明确两者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除此之外,无论是地理标志的使用人员,还是商标的持有人员,都需要保持较强的法律意识,确保其在使用地理标志或是商标的时候能更加谨慎,尽可能地降低无意识侵权行为的发生概率。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以及媒体等渠道详细地解读商标保护以及地理标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分析与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相关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地理商标以及地理标志的意识,引导公众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地理标志以及地理商标,这样才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有序发展。

结语:

总之,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权利竞合问题,是目前备受关注且急需解决的问题,因为不仅会影响市场秩序,也会阻碍地方经济发展所以需积极采取有效策略去解决具体来讲,针对这一问题要着重分析形成的原因,以便采取正确的措施去解决,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本,才能有效应对,进而规避问题,且使二者在合法权益上始终保持平衡状态。
参考文献:

[1]王文洁,赵耀彤.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冲突及解决[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3,39(04):86-101.

[2]易继明,秦洋.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J].私法,2023,42(01):1-49.

[3]孙智.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探析——兼论后《民法典》时代地理标志特殊保护的路径定位[J].私法,2022,37(01):17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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