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机制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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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惠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89

摘要

本文聚焦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机制创新展开研究。剖析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制度逻辑,涵盖政策制度重点要求、治理机制现实矛盾及理论逻辑三重维度;从制度体系、组织体系、程序机制三方面阐述党的领导机制创新的重点维度;构建包含制度执行、监督考核、队伍能力的保障体系,目的是为国有企业进行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提高治理效能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创新

正文


坚持党的领导、加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重点是将党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当前,国有企业在治理机制运行中存在基层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规范待完善、上级政策统一性与企业实际差异性冲突、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需明晰等现实矛盾,从政治、制度、实践三重理论逻辑审视,二者融合具有必然性与重要性。在此背景下探究如何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党的领导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对国有企业破解治理难题、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以及现实意义。

1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的制度逻辑

1.1政策制度的核心要求

从政策制度层面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重点是将党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行组织落实、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如《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干活条例(试行)》要求,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需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突出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这为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提供根本遵循凸显政策制度对“两一以贯之”的重点要求就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不动摇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统一。

1.2治理机制的现实矛盾

当前国有企业在治理机制运行中仍存在现实矛盾。一方面,部分企业虽已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治理主体议事清单等制度框架但基层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规范仍待完善,在实践中存在,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在履行参与、监督大事项决策时缺乏成熟的指引性文件,部分单位议事清单与实际脱节另一方面,上级政策的统一性与企业实际的差异性存在冲突,基层企业在性质、党组织类型、领导班子结构等方面差异显著导致难以形成普适性规范程序[1]。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需进一步明晰,既要防止党组织越位包办也要防止缺位失位,确保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治理机制真正落地。

1.3理论逻辑的三重维度

从理论逻辑审视,国有企业党与公司治理融合体现为三重维度。其一,政治逻辑层面,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根基以及政治基础,必需通过加大党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这是由其政治属性决定的根本要求,其二,制度逻辑层面,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特”字,本质是将党这一政治优点以及现代企业制度效能强项有机结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党组织功能以及公司治理意向统一其三,实践逻辑层面融合是处理企业治理难题核心路径,通过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既能防范决策风险、确保科学决策又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动态优化议事清单、规范决策流程进而增加治理效能,体现理论逻辑在实践中的具象化。三重维度相互交织共同构成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大党带领的理论支撑,为破解治理矛盾、进行高质量发展提供逻辑框架。

2党的领导机制创新的核心维度

2.1制度体系创新:分层分类的规则构建

制度体系创新“顶层设计+分层落地”为导向构建适配企业治理需求的规则框架。以《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大党带领实施意见》为总纲以公司章程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基本依据,通过《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主体议事清单》,明确各治理主题的权责边界,实现事项清单化管理,并通过清单动态调整解决“权责不清”、与实际不适应的难题。在分类规则设计上针对独立法人企业与非独立法人单位差异,明确前者党支部(党总支)可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后者党组织核心参与程序监督,防止“一刀切”管理。

2.2组织体系创新:基层党组织功能强化

组织体系创新以“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为主线,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纵向层面,推动党组织设置与企业治理结构同步优化,实现独资、控股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对于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明确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由党员负责人担任,确保组织落实。企业通过“第一议题”制度和规范议事清单,构建权责透明体系,并针对基层党支部参与决策的制度短板,制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明确其在重大事项中的审查和监督职能[2]。横向层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如党委办公室兼具党建与治理职能,提升协同效能。两个层面的创新共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治理功能,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提供组织支撑。

2.3程序机制创新:决策流程的规范化

程序机制创新“闭环管理+刚性桎梏”为重点确保党融入决策全链条。建立“前置研究—集体决策—跟踪督办”流程规范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形成任务清单;议题征集时加强对议题是否符合清单范围、材料是否完整进行预审,防止“带病上会”;决策后通过督办系统按月跟踪进。针对基层党组织明确党总支前置研究需形成书面意见,进入领导班子党员需在后续决策中体现党组织意图。

3党的领导机制创新的保障体系

3.1制度执行保障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依赖于规范化流程以及动态调整机制。以“全周期管理”为重点,构建“制定—宣贯—执行—修订”闭环体系,在制度制定环节严格对标上级要求,如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干活条例(试行)》,明确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等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将“第一议题”、党委前置研究等纳入清单管理,制度宣贯上,通过专题培训推动落地,解决“操作模糊”问题[3]。执行反馈方面建立评估机制,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单位议事清单与业务脱节随即启动修订,将数字化转型等新业务纳入前置研究实现制度和实践动态适配。

3.2监督考核保障

监督考核是机制落地的“刚性支撑”。构建“党内监督+治理监督+群众监督”体系党内监督通过党委巡察、党建责任制考核检查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规范性,如巡察中督促某子企业整改党支部未前置研究投资项目难题;治理监督依托董事会将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执行成效纳入董事会评估[4]考核机制上将党融入治理成效纳入企业负责人考核以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设置“议事清单执行率” 等量化指标对未落实单位进行“一票否决”,因清单修订滞后在党建考核中被扣分并限期整改。监督考核效果和干部任免、薪酬挂钩,形成“发现难题—整改落实—考核应用”的刚性链条。

3.3队伍能力保障

队伍能力是机制创新“重点动能”。通过“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制度激励”提高治理能力理论武装上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系统学习国企党建政策文件,覆盖各级治理主体成员;实践锻炼推行“双向交流”选派党建干部到经营岗位挂职,推动经营人员参与党建培养复合型人才,建立职业发展通道将治理表现纳入干部晋升依据,对机制创新突出的团队给予专项奖励[5]

4结论

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需通过机制创新进行党带领与现代企业制度深度融合。制度上构建分层分类规则体系,组织上优化基层党组织功能,程序上规范决策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制度执行闭环、多维度监督考核、队伍能力增加保障机制落地。未来需持续改良创新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在制度、组织、程序层面深度耦合,为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制度支撑。

参考文献

[1] 杜鹏,李姞,曹建东.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研究与实践[J].现代企业文化,2025,(03):67-70.

[2] 杨磊.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践路径[J].现代国企研究,2024,(07):44-49.

[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校课题组.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理论与实践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23,(06):65-68.

[4] 李旭.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J].新长征(党建版),2023,(06):32-33.

[5] 康博然.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理据与制度探索[D].福建师范大学,2023.

 

于惠(出生年月1985.7-)、身份证号37110219850706162X、女、汉、籍贯山东烟台、最高学历本科、中级政工师。研究方向: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基层党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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