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长输油气管道新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如何与地方规划协调发展
摘要
关键词
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方规划、安全距离、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油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至2010实施以来,为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和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随着城镇化发展,油气管道周边不可避免新建医院、学校、商业区、工业区等人员密集型高后区。由于高后果区边界设定为距离最近一幢建筑物外边沿200米[1],如果严格执行200米退让距离,山地省区严重缺乏可利用土地资源,将严重制约地方建设规划,且违背“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2],导致油气管道企业与政府之间形成“管地之争”的矛盾,阻碍地方经济发展。
企业是油气管道运行管理主体,政府对油气管道运行负有监管职责,油气管道运行保护离不开政府大力支持。为加强高后果区管理,国家部委、各省油气管道监管部门先后出台文件,对新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提出严格的管理要求,如贵州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19〕11号)明确“强化高后果区项目规划与管道保护相协调”的要求。高后果区项目规划与管道保护何如相协调,各地没有统一标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提前介入,协调避让。持续深化政企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广泛开展管道保护宣传和信息收集工作,尽可能提前获取管道周边的建设项目规划,主动与规划部门沟通,了解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干扰情况。对于新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要协调规划部门尽可能调整建设项目规划,避让油气管道。对于确因协调无法避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油气管道企业协商一致,实现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与规划项目协调发展。
不可逾越的红线。新建项目不得将油气管道规划在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否则,油气管道用地性质将变为建设用地。同时,建设单位后期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构)筑物,可能形成直接占压或间距不足安全隐患。因此,对于无法调整规划红线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优先对油气管道实施迁改。否则,只能取消建设项目规划。对于具备调整规划红线与油气管道单侧干扰的建设项目,应保证规划红线与油气管道中心线距离不小于5米前提下,建设项目可以立项,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油气管道安全距离确定方法。合理确定油气管道安全距离,不仅可以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以为油气管道保护的合理设计及土地规划提供依据。目前,油气管道安全距离的确定方法主要依据法规和标准确定,如《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范》(GB50253201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规定输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m。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于实际操作,但无法体现油气管道及周边环境的变化,不能针对性地保障油气管道沿线的安全。
国内高后果区定量风险评价大多采用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发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或挪威船级社(DNV)PHAST软件[3]。有关作者刊文称,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可按照AQ/T 3046―2013《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GB-T3724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执行,但实际这两个规范的适用范围均明确不适用于长输油气管道。
油气管道保护与建设项目协调并存。对于新建项目虽然确定了安全距离,但是新建项目最后一栋建筑物仍然在后果区识别范围(200米)内,特别是输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与周边人口经常性聚集滞留的区域场所之间的距离小于输气管道潜在影响半径(行业公认的潜在影响半径为318米);埋地输油管道与周边等人口经常性聚集滞留的区城场所之间的距离小于20m,均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有必要采取有针对性管控措施。
第一、强化技防物防措施
一是项目建设前,凡处于新增高后果区范围内管道环焊缝,统一开挖复验。项目建成投用后,要加密管道内外检测频次,确保高后果区管道本体无缺陷。二是对于独立的小区、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在油气管道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不小于5米外实施永久隔离;对于确因规划需要,经充分论证,新建项目不可避免将油气管道规划在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情况,应在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交叉段四周设置永久隔离。且油气管道两侧永久隔离与油气管道中心线距离不小于5米,并考虑使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混等永久隔离墙。隔离墙之间增加绿化、硬化、巡检通道等保护措施,并与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巧妙结合,使油气管道保护与建设项目协调并存。三是建设项目内要充分考虑消防应急通道、逃生通道合理性,避免在油气管道侧设置进出口通道,同时增设逃生路线图、标识标牌和应急广播系统。四是建设项目地下管网、暗渠等隐蔽设施要避免与油气管道交叉干扰,对于确实无法避让交叉干扰,必须采取隔离措施,避免油气泄漏进入地下管网和暗渠等隐蔽设施。五是依据地形地貌、风向等自然条件,分析油气泄漏影响范围,对于输油管道,要分析油品泄漏后流淌路径,合理设置集油沟、集油池等,控制油品扩散范围。
第二、优化管控措施。当前,各油气管道企业对于高后区管理大致相同,但仍然存在不合理管控措施。
一是优化桩牌设置。高后果区常见“加密警示标识”且按“相同间距”密密麻麻设置各种标识标牌,明显资源浪费,这是不科学的。应当根据高后果区类型、等级和地形地貌灵活设置,以有效识别油气管道位置走向和基本信息为准。二是优化巡检频次。增加巡检频次“缩短巡检时间间隔”是高后果区管理要求之一,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油气管道周边安全风险和隐患。事实上对于突发施工和油品泄漏等重大安全事故均为小概率事件,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概率很低。打卡式巡检难免会有“走过场”现象,可与一般管段的巡检频次保持一致,释放人力资源,转向对辖区内物权人、信息员和公众的宣传走访,强化信息奖励,提高公众报告事故隐患、提供第三方施工信息的积极性。
结束语:油气管道企业要定期开展油气管道内、外检测,实时监测油气管道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运行状态并及时维护,持续开展油气管道本体缺陷识别、地质灾害监测、失效可能性分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油气管道本体安全。政府部门应积极推动《管道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距离合法化,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与地方规划高质量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GB32167-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油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准则章节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30号(2010年))第十条
[3]《油气管道保护》2021年第3期 陈玉亮 赵万里 刘素华 吴桐 林俊 濮春明《油气管道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方法研究》
作者简介:李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油气储运工程师,长期从事外油气管道管理工作,擅长第三方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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