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摘要
关键词
传统出版 数字化转型 版权保护
正文
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据统计,2019年,数字中国总指数增幅继续保持在73.2%的高位,其中,11大城市群虽数量占全国城市的大概一半,数字产业方面,半数以上城市群增速超过100%。出版行业是人类知识和文明传递的一种重要途径,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传播知识、传递价值、传承文明,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出版业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驱动下,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升级,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迎来了数字化变革和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传统出版行业数字化转型期间出版也会出现更多的版权问题。一方面,传统出版的版权问题会向数字出版融合并出现新的特点。另一方面,数字化出版环境下将产生一系列版权矛盾和利益冲突。随着传统出版行业数字化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于权利博弈必将趋于激烈化、复杂化,这也对出版社平衡利益关系、保护版权的能力与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版权特点
1.版权合同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而版权合同则是版权双方交易的基本原则,是双方“意思自治”原则下的分配版,也是合作双方进行权利义务分配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传统出版中,出版社主要通过与作者、渠道商签订合同来厘清彼此的法律关系,界定权利与义务。合同机制的重要意义在数字出版的环境下更加凸显。一方面,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版权法适用约定优于法定原则,否则用合同来解决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效率更高,也更符合版权的私权性质。另一方面,现行版权法对数字出版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版权问题不能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各方权利主体转而寻求以充分表达真实诉求为前提的合同机制作为解决问题的替代措施。从某种愿意上来说,在数字出版环境中,“合同即是版权”。但是,除了最基本的版权合作理论,数字出版并不能照搬传统出版模式下的合同缔结规则。一方面,数字出版合同的标准化程度较高。另一方面,数字出版合同的灵活性却更强。同时,与出版社在传统出版版权合作中处于强势地位、享有决定性的话语权有明显区别的是,数字出版服务商对双方合作有较大的主导权。
2.版权保护的法律规则更加复杂
邻接权是指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那些与作者创作的作品尚有一定区别的产品、制品或其他既含有“思想的表达形式”,又不能称为“作品”的内容。将出版社纳入邻接权享有者的范围,是中国版权制度的独创。在数字出版环境中,出版社的版权地位将从邻接权人向多元复合化角色转变。比如,当出版作品时,出版社是邻接权人,而当利用云储存服务器中的资源重新整合创作出衍生作品时,出版社又是作者。另外,对于有实力的出版社,当其向用户提供云服务时,又具有了云服务提供商的身份。出版社版权角色的变化,必然导致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不同,意味着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要进行调整。比如,在传统出版中,出版社作为编辑出版者,承担的主要是直接侵权责任,而在数字出版环境中不仅可能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间接侵权责任,或者同时承担多种复杂的法律责任。
二、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版权合作新趋势
随着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认知服务和机器学习技术的进一步普及,数字出版内容有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出版边界不断拓展,逐步发展成为新型出版业态。
1.数字出版产业与业务深度融合
数字技术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不同媒介之间的互联互通,降低了信息传播的时间成本和空间成本,为产业融合和业务融合提供了基础保障。出版业正借助数字技术不断优化革新生产方式、产品形态、发行营销等环节,探索发掘新的出版商业模式,实现从单一的内容提供商向文化产业综合服务商的转型,以满足读者在文化消费领域的全方位需求。
例如,语文出版社利用传统优势内容资源不仅提供面向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提供知识服务,2016年起就开始打造自己的在线教育平台职行网,并且独立开发了故事树在线网络文学平台,以实现独立IP资源挖掘开发和运营,这些都是出版产业链延伸的具体表现。
2.智能化版权保护新阶段
侵权盗版一直是困扰传统教材出版单位的普遍问题。数字化时代,早期的版权保护技术通过单纯的封装加密、限制使用,可保护出版物内容作品不被非法侵权,但同时也牺牲了部分阅读的便捷性。当前,区块链为版权保护开辟了新的途径,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分布式共识等特点,破解了数字版权保护的技术难题,有效地解决了版权登记确权、内容追根溯源等核心问题。例如,中国版权协会推出了开放、多元、中立的版权保护平台——中国版权链,该平台围绕版权存证、版权维权、版权交易三个核心场景,利用区块链技术加强版权保护,提升网络版权管理和保护水平。可见,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版权交易、溯源验真等场景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极大地降低了版权维权成本,提升了版权保护的效率,促进了数字内容生态良性发展。
三、数字出版版权保护能力提升路径
1.提升自律管理能力
在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的过程中,能否妥善处理解决版权问题对任何出版社都是新的考验。语文出版社积极转变观念,始终牢固树立“版权保社、版权强社”的思想,把版权保护纳入语文出版社乃至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的总体部署,使版权对策前置,促进版权管理由单纯应对诉讼和消极被动防御,朝着主动研判版权保护形势,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挖掘与盘活版权资源,增强版权竞争力,防范版权法律风险的方向转变。除了要搞好版权保护规划、建立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流程,语文出版社还定期开展版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版权觉悟、版权意识和保护版权的能力,重点加强版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打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版权管理队伍。
2.充分挖掘使用最新版权保护技术
数字出版管理系统(DRM)为数字出版提供了新的产业化方式,将是数字出版领域涉及最广泛、最深入,影响最大的版权管理机制。从理论上讲,数字出版可以整合出版资源,通过DRM对出版资源进行加密与全程监控管理,不仅能有效保护版权,而且还能使出版社、作者、用户以及数字出版服务提供商实现各自的诉求。但目前DRM的产业链仍比较混乱,一方面由于DRM可能制约消费者权益,因此遭到用户的抵制,使数字出版服务提供商放弃DRM机制和做出有利于用户的改进。另一方面,产业竞争与技术壁垒影响了DRM的研发。DRM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加密技术有被破解的风险。目前,一些新的数字出版技术方案被提了出来。比如,把数据保存、数据解析与内容呈现这三个过程完全分开,建立基于云计算的版权保护框架;针对内容的细粒度访问控制需求,建立基于属性加密 的版权保护机制等。
3.广泛合作提升数字出版谈判能力
数字出版的利益主体十分复杂,在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与政策的调控下,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只能通过谈判后签订合同来解决。与传统出版模式下出版社在合同缔结中处于强势地位不同,在数字出版合同的沟通、谈判和签约过程中出版社处于弱势地位,数字出版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就可能对出版社利益构成明显挤压,甚至给出版社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解决数字出版合同的相关问题,一方面要广泛开展立法规制,加强政策干预,营造公平诚信的数字出版市场机制。比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出台数字出版合同范本。另一方面,出版社要提高合同谈判、磋商能力,防止承担过重的合同义务,保障自身的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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