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人身安全防护现状分析与关键对策研究
摘要
关键词
铁路;人身安全;防护现状;关键对策
正文
引言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国计民生,是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铁路运输装备水平不断提升,铁路运输规模不断扩大,铁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在铁路人身安全方面,各类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人身安全防护形势依然严峻。加强人身安全防护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企业效益、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概况
我国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起步较晚,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快速发展,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过去几十年的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中,以保障铁路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逐步建立了以《铁路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为依据的《铁路职工伤亡事故分类》。2010年后,又制定实施了《铁路行车设备和车辆设备隐患整治办法》《关于加强旅客列车行车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等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铁路局及其他站段逐步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同时,各铁路局及其他站段逐步建立了完整的人身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对职工劳动防护、作业行为进行严格要求,并配备了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展了警示教育。
二、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存在的问题
1.部分职工劳动防护意识不强。部分职工对防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劳动防护意识不强,麻痹大意思想严重,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掌握不够,在作业中存在麻痹大意、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等行为,存在习惯性违章的现象。
2.作业场所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部分车间(科室)对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标准了解不够,作业人员无防护措施上岗、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等情况时有发生,对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部分作业人员作业行为不规范。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存在随意性和随意性,作业标准执行不严,存在“三违”行为。同时由于缺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引导,导致部分职工在作业时未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等规定,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4.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不完善。我国现有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铁路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等存在立法层级低、内容不健全、管理规定不明确等问题。
三、铁路人身安全防护的关键对策
(一)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要把职工教育培训作为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三基”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纳入企业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主要通过学习研讨、现场观摩、知识竞赛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新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到所有职工的继续教育之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保证培训工作质量。要不断完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还要加强对在岗人员的再教育工作,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
危险源监控管理是指通过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危险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活动。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是人身安全防护的关键措施。当前,铁路系统中仍存在一些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源。作业场所对危险源未进行识别。部分现场作业场所未建立危险源识别制度,或未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评估和管理;部分现场作业人员不知道自己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章指挥行为;部分现场作业人员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护。作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职业危害因素。部分施工人员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认识不足,防护意识淡薄;部分铁路运输企业对职业危害防护不到位;部分现场作业人员不了解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不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部分铁路职工长期接触噪声,却对噪声危害认识不足,且无任何防护措施。以上因素均会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要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增强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解决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对职责范围的界定不够清晰、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加强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重点解决事故认定不规范、事故损失认定标准不一等问题。针对部分岗位人员操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明确操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方面的要求。根据新时期铁路改革发展需要,修订完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及办法。
(四)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首先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的重要依据,因此,应结合铁路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的铁路应急处置预案。此外,铁路企业还应强化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其次建立应急指挥组织机构。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应建立一套高效、有序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应加强对指挥机构的领导,并对指挥机构进行合理分工。应建立起从上至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应急组织体系。最后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铁路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建设,建立起一支专业齐全、素质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另外,还应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熟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结束语
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但目前,我国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还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铁路人身安全防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真正解决目前铁路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从而保障我国铁路运输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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