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多测合一"验收测绘探讨
摘要
关键词
建筑工程;多测合一;验收测绘
正文
“多测合一”是一种集成了多种测量技术的综合测量方法,其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多个领域。在建筑工程领域,“多测合一”可以整合各种测量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仪测量、GPS定位、激光扫描等,实现各种数据的快速、精准采集和高效处理,从而大大提高验收测绘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1.测绘工作概述
目前,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多测合一主要包括土地勘测定界、房产测绘、竣工测绘和不动产登记测绘等。其中,土地勘测定界和房产测绘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是开展多测合一工作的基础。房产测绘工作是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的,主要包括房屋面积测量、房屋高度测量等,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准确的测量数据。竣工测绘工作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开展的,主要包括用地红线测量、规划建筑面积测量、无产权面积测量等,这些工作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多测合一中建设工程验收测绘是在房产测绘基础上开展的,其主要包括房产测绘和竣工测绘两方面。在多测合一中建设工程验收测绘中,建筑工程竣工后需要对其进行整体评价,以确定建筑工程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明确房产面积、建筑面积以及无产权面积等具体数据。
2.测绘准备工作
测绘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和分析有关施工资料。这包括城市规划、测绘成果、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变更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场区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测绘成果。(2)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并准备测量数据。方案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任务要求、施工测量技术依据、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起始依据点的检测、建筑物定位放线、验线与基础以及±0.000以上施工测量等内容。同时,应依据施工图计算施工放样数据,并依据放样数据绘制施工放样简图。(3)对测量仪器和量具进行检验校正与维护。为保证测量成果准确可靠,测量仪器、量具应按国家计量部门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对经常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的主要轴系关系应在每项工程施工测量前进行检验校正,施工中还应每隔1~3个月进行定期检验校正。
3.规划放线与竣工测量
规划放线主要是对新建建筑、旧建筑、房屋等进行测量,其精度要求相对较高,通常在3-5厘米左右,在进行测量时需要测量人员利用全站仪对房屋建设的各个部分进行准确测量,并结合已知点和设计图纸上的建筑中心线进行控制测量。规划放线需要在室内完成,因此通常在建筑竣工后才能进行放线。竣工测量是指在建筑物建成后,利用相应的测绘仪器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测量,并将数据实时传送给业主。竣工测量需要与规划放线同时进行,因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可以相互验证、相互补充。竣工测量需要通过规划放线完成,当规划放线完成后,要将测量数据提交给相关部门。对于新的建设工程来说,在进行竣工测量时可以利用现有的建筑物,并结合规划放线的结果和规划许可内容对建筑物的位置、高度、面积等进行确定,避免出现重复测量的情况。
4.房产测量
房产测量主要是以房屋为基本单位,利用相应的测量设备,对房屋的结构、面积、质量等进行测量,并绘制成图。房产测量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房屋质量、附属设施等。房产测量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并对房屋结构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房产测量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中的不同部位,通过对房屋结构的了解,结合具体的建筑设计方案,并利用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手段,进行房屋面积测算与记录。此外,在房产测量中,应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在房产测量过程中,应对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和附属设施等进行严格审查。并通过对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分析对比,发现实际建筑面积与设计方案中的建筑面积存在较大差异;此外,还应检查房屋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外墙是否有开裂、管道是否堵塞等问题。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5.面积计算与不动产登记
1.《房产测量规范》(GB/T 18367-2002)规定:"房产测量是指对与房产有关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进行测量,是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等不动产的位置、面积、权属等信息进行调查和记录的活动。房产测量是地籍测量的基础,是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因此,房产测量成果应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数据,而非只用于房屋面积计算。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GB/T 28853-2019)第2.1.1条规定:"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以不动产界址和面积等为基础办理登记。"因此,房产面积计算应以房屋界址和建筑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如果建筑面积和界址发生变化,应以该变化部分为准。3.《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豫建[2020]15号)第3.5.1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进行验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建设和验收越来越重要,测量技术也不断发展,“多测合一”是建筑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多测合一”测绘质量不高、“多测合一”测绘技术人员缺乏成果质量有待提高等。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加强沟通协作能力,及时解决“多测合一”中存在的问题,为建筑工程验收测绘提供有利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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