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层级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体系
摘要
关键词
消费集聚;区域消费中心;区域均衡发展
正文
当前扩大内需成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发达的消费型城市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较高的人力资源储备,可以提供更为丰富的商品和服务,消费相关产业极具竞争力。消费领域的繁荣也使得这类城市的具有强劲动力,可以有效抵御经济波动的风险。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既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又适应了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诉求,为扩大内需、促进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一、消费的空间集聚现象
1.城市是消费集聚的空间载体
“消费型城市”的概念最早由马克思·韦伯于1920年提出,他认为城市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商人城市、生产型城市、消费型城市,然而这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2001年,“消费城市”理论才被正式提出,该理论认为城市是商品、服务、文化的消费中心,未来的城市发展取决于城市在消费方面扮演的角色。这表明城市的消费功能变得越来越重要,城市的消费产业决定了城市发展前景。城市不再仅仅是生产领域的集聚空间,同时也可以是消费领域的集聚平台。空间集聚性是城市经济的本质特征,消费城市是消费集聚效应的集中体现。全球化时代国际大都市往往拥有着丰富的消费内容、高端消费品牌、多样消费方式、优越消费环境,是全球消费资源的配置中心以及引领全球消费的创新高地。消费借助城市为载体对周边区域实施有效地聚集、带动和辐射,传播消费思想、消费潮流、消费文化。
2.消费的集聚效应
一般来说,消费中心城市是接受新型消费思想的前沿,具有先进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在引导区域内大众消费行为方面起到示范作用,促进了区域消费潜力的释放,整体上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质量、优化消费结构。消费中心城市的新兴零售业态、综合性的商业中心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主要目的地,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为城市聚集人气,成为城市形象和新产品展示中心,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对于城市发展而言,打造消费中心也有利于促进工业、商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协调发展。
二、我国城市消费的空间演变特征
1.城市消费中心度指标构建
为进一步分析城市对区域内消费的影响力和对潜在消费的聚集能力,有必要量化城市的消费集聚水平,也为后文比较分析,提出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路径提供依据。本文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产业发展阶段、基础设施情况、人居环境五个方面,构建综合性的区域消费中心度指数,用于比较各城市打造区域消费中心的现实情况,深度挖掘有潜力的次级区域消费中心。
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特征和区域发展战略,遵循合理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原则,选取以下五个维度八个指标(表1),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得到每个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指数。
表1 消费中心度指标体系
变量 | 指标 | 说明 |
经济基础 | 地区生产总值 | 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反映了物质基础和市场规模,是区域消费中心的必要条件。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消费能力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本地消费能力和吸纳外来消费能力表现了区域消费中心的集聚效应。 |
旅游总收入 | ||
发展阶段 | 第三产业从业者比重 | 构建区域消费中心的产业基础。 |
基础设施 | 地均公路里程 | 城市对消费的承载能力。 |
人居环境 | 人均医院卫生院病床位数 | 优质的生活环境是城市打造区域消费中心的基础。 |
人均高校数量 |
2.城市消费中心度的空间分布特征
高线级城市本身即是潜在的区域消费中心。通过计算各城市消费中心度指数,显示出2022年我国消费中心度最高的十个城市分别为上海(75.5)、北京(74.8)、广州(60.8)、武汉(59.0)、南京(55.5)、西安(55.3)、成都(54.7)、重庆(54.0)、济南(53.0)、杭州(51.6)。可以发现,消费中心度指数较大的城市与区域中心城市或省会城市高度重叠,说明行政中心、经济中心是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充分条件。
整体来说,全国各城市消费中心度指数呈现出由东至西依次减小的趋势,西部和东北地区部分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显著低于东中部城市,同时重点城市群与都市圈所在区域的消费中心度指数差异性较大,原因在于中心城市对消费的虹吸作用,消费向高线级城市集聚。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会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指数虽然在本省内最高,但是相比较于东部省份省会仍存在较大差距,带动区域消费的能力还需加强。另外,次级区域消费中心促进区域均衡发展。部分省份开始出现不唯一的消费中心城市,次一级的区域消费中心多为是省内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和旅游型城市。多层次区域消费格局的出现有助于形成全方位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空间局面。同理,省会城市消费中心度不高的部分省区有必要在加大力度建设省内消费中心城市的同时,依托人口和经济基础优势,培育次级区域消费中心。
3.城市消费中心度的时空演变规律
各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显著提升,中西部城市消费的集聚效应增强。数据显示,有303座城市消费的集聚能力增强,占到全国地级市的90%以上,这得益于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产业结构优化,侧面也印证了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成为共识。具体来看,中、西部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指数增长幅度较大,其中重庆、西安、武汉、成都等特大城市的区域消费中心地位得到巩固,消费的集聚效应大幅增强。不仅如此,四川攀枝花、贵州铜仁、湖南湘潭、甘肃嘉峪关等城市逐渐成为省内次级消费中心,表明中西部省份的多层级消费中心体系渐次展开,有利于提升居民幸福感,缩小地区差异。
近年来消费进一步向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集聚。长三角地区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持续提高,这得益于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持续上升,进一步强化了长三角在全国区域消费的中心地位。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网的建设成型,高铁沿线城市的消费中心度提升较大,京沪、京广、沪昆、哈大等高铁沿线城市尤为明显。高铁促进要素流通,一方面给沿线城市带来旅游等消费收入,另一方面加速消费向枢纽城市汇聚,强化了我国多层级的区域消费中心体系。除此之外,近年来我国南方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数量显著多于北方,特别是西北部地区,消费中心的集聚能力仍然偏弱,难以真正实现消费中心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构建多层次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思路和建议
1.多层级区域消费中心的建设路径
考虑到各区域城市消费中心度集聚情况差异较大,有必要先识别出各区域的集聚类型,再针对各地特点提出各层级区域消费中心的建设路径。本文采用空间自相关指数(Moran’s I)解析区域消费中心空间聚合特征。
通过ArcGIS软件计算空间自相关结果显示城市消费中心度指数呈集聚分布特点,说明消费同生产类似也是空间集聚的。可以发现,京津冀、长三角以及近年来成渝城市群均呈现出高-低集聚特征,上述城市群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消费中心度指数差异较大,形成对周边地区消费的虹吸效应,存在进一步拉大差距的可能性。同样的现象还表现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等城市,他们都形成了对邻近地区消费挤占效应。此外,西部广大地区呈现低-高集聚的特征,结合上文分析,这些地区本身消费中心度指数较低,吸纳消费的能力有限。由于消费环境相对落后,本地消费更容易流失到其他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现象由来已久,消费领域同样差异十分明显,建立多层级的区域消费中心更符合我国国情。首先,在高-低集聚的区域,以减小区域消费中心的挤占效应为重点,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人居环境建设上补齐周边城市的消费氛围短板,缩小与中心城市的差距,打造面向本市的消费环境,避免本地消费进一步流失向区域中心城市。其次,加快在西部及东北地区培育省内次级区域消费中心,以补充本省消费中心集聚能力不足为重点,选取在具有一定消费集聚基础的城市加强政策引导,打造面向邻近城市的消费集聚地,实现以消费拉动欠发达地区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后,进一步壮大高层级区域消费中心,以扩大消费中心城市的辐射范围为重点,依托交通路网和枢纽地位,吸引更远距离消费者到此消费。分层级打造区域消费中心符合我国区域发展的差异性事实,有助于发挥好各级区域消费中心的集聚效应,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区域消费格局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2.政策建议
区域消费中心是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着力点之一,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我国消费品制造业、消费服务业的结构调整,甚至对于缩小区域差异具有现实意义。围绕差异化打造高等级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与次级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构建多层级区域消费中心体系,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满足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居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智能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发挥好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
二是完善生产与消费双轮驱动的区域发展战略,形成多点支撑、协同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地改善不同城市消费环境,各城市制定符合当地现状的政策措施,避免同质化竞争。
三是提升多层次区域消费中心的软环境,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大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犯法行为惩处力度,有助于增强消费集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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